我10月6号结婚找了个婚庆公司。双方约定(合同里没有特别注明)喜宴结束以后就把余款付清。光盘要十五个工作日到三十个工作日才可以拿。但是因为当然婚庆公司记不清总共金额是多少,所以当时我们只付了总数,还有几百块钱没有付。现在12月份了,我光盘还没有拿到。而且期间给他打电话,他经常不接。所以我想问一下这个可以按侵权索要精神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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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婚庆时拍下的录像,对你个人具体特殊的意义,你可以以侵权的理由要求婚庆公司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至于这个范围可以在总费用的三到五倍要求,也可以更多,关键是看法院的自由裁量权
追问:如果婚庆公司把光盘还给我了,我还能要求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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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但是,精神损失一般是不支持的。满意回复,请点击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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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要求履行约定,交付光盘。
追问:如果婚庆公司在12月15日把光盘给我了,我还能索要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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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但是,精神损失一般是不支持的。欢迎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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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