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姐在两年半前生了一个女儿,自此成为婆婆的把柄,他们家一直很嫌弃,也找了各种方法想要逼他们离婚,我姐夫在婚前有一处门面,是和他的姐姐共有的,半年多以前,我姐姐的父母和姐夫的父母各出了一半钱首付购买了一套住宅,还贷期限是二十年。姐夫的父母是由姐夫签字借款的,而姐姐这边是由她的父母出面借钱的。现在两人的婚姻走到尽头,她想竭力保护孩子的权益,想要说即使离婚,也由姐夫那边继续完成按揭,但又担心姐夫如果再婚会不再继续付按揭,于是想咨询,能否将姐夫的婚前那套门面处理或作为抵押,一次性赔偿或由姐夫单方面完成后续的按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