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奶奶过身了她没定立遗嘱,她剩下一祖屋(土地证都不见了) 我爸和二叔跟三姑妈,大姑妈~4个二代继承人都说了让我继承。
那么我作为她的第三代孙子可以直接继承这祖屋吗?
如果可以我该怎么做? (现正在登报遗失土地证阶段)
因为有朋友说要先由二代继承人继承再传给我才可以,但我觉得这样就太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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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说的是法律上的代位继承,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也就是说在你的父亲健在的时候你不能直接继承该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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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说的是代位继承,但你的情况不属于代位继承,应先发生法定继承,由你奶的四个孩子继承,他们都愿意给你,可把祖屋过户到你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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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奶奶的子女要写一个放弃继承并转让给你的书面证明,这样可以办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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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继承的。不过手续确实比较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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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都同意将继承权转让给你,你自然有权继承。但需要办理书面转移继承权的协议,并办理公证后方能够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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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