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背景:我公婆在88年拆迁时,根据家庭人口分的2套住房,203、503。我爱人一直在503居住,交纳房屋租金。91年结婚后生有一女,96年离异时为减少房产损失,将503承租人变更在婆婆名下,2003年购买房改房时,因考虑到婆婆工龄优惠更多,我爱人出资以婆婆名义购买了503。08年我爱人和我再婚,2010年1月,婆婆待我老公的女儿18岁时背着我爱人将房产偷偷过户给我爱人的女儿了。
咨询的问题:我爱人是否可以房改房出售,未经同住人同意去法院起诉,房屋购买协议无效?我爱人户口一直在此,一直居住在此,名下无其他房产。如果不成功,我们如何保障我们的居住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