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1998年4月初,遭受单位部门主任,打击报复,无故辞退停薪停止后。我找到本单位人事处,人事处主管了解情况后,深知该部门领导处理不当。只好保留我的档案关系,并答应再次安排到其他部门工作。至今未果,期间,我多次找到单位人事处主管领导却多次遭到搪塞,总是以再等等有机会再说为理由,不予安排。当找的主管不耐烦时,也曾经推荐过几个部门(只是推荐)过去工作,但是,明确声明:不发工资,基本收入只能靠业务提成,同时不下感受本单位职工的人和待遇。对此,我非常不满意,特来信请教,律师专家:像我这种情况,如何才能获取到正式复职安置工作的权利。多谢!在线恭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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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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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申请劳动仲裁,不行的恶化,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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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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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