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就职于一家大型民企,目前是部门中层干部。部门天天要求加班,白班从早上8点到晚上9点甚至10点夜班从晚上7点到次日早上8点半。现在想辞职,想找公司要求补偿加班费,可以吗?如果告公司,需要搜集什么证据吗?
本人目前工资3000多,但是公司缴纳保险时一直按南京最低工资标准1500为基数来缴纳 能否告公司要求补交或者赔偿?
本人今年5月到7月曾被部门派到公司办的一个培训机构培训了75天 期间曾被强迫签了一份2年的服务合同 合同规定服务期限2年 如果提前离职 必须付违约金2万 我想提前辞职 这笔钱要给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