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在交了一半房款后,将房子卖给一个朋友。后期费用由他承担。结果开发商非得让我们交清所有房款后,再交房屋转让费给他们,而且申明房屋转让费用高达几万元。我觉得很不合理。首先,我没有跟他们签订任何协议,只有收据两张。其次,即使交清所有房款也不能及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产证也要在3-5年才能拿上。希望律师帮我解决一下这个问题,我该怎么办?(补充说明:我当时想让朋友跟我签订一个简单协议,可是结果没有。他只是把钱给了我,我把一半房款的收据给了他。我会有麻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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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张转让费与法无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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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签订详细的协议,避免与开发商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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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