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7年1月进的公司,然后公司就与我签订了劳务派遣合同。2009年1月公司就与我又签了2年派遣合同,但不是原先的那家派遣公司。现在合同快到期了但用人单位还未和我签订合同。
下面又2个方案你各位律师提点建议:
1.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签合同,我继续在这公司工作。
2.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又改其他派遣公司与我签订合同。
-
你的合同跟谁签的,你就属于该劳务派遣单位的员工,如果合同到期了,原来的劳务派遣单位不与你签订合同,你可以要求该劳务派遣单位支付补偿金。
-
您好,公司之所以不直接和你签劳动合同,而是由劳务派遣公司和你签,实际上也是为了规避公司作为用人单位的一些义务。建议您采用一方案,这样如果公司默许的,您与公司之间实际上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公司负有与您在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但如果公司察觉到这一点,拒绝您继续工作的,那么您只能以劳务派遣公司为被申请人提起劳动仲裁,在仲裁过程中详细说明情况,想办法把公司追加进来,只有把公司追加进来,您的利益才能得到全面的维护。建议您携带相关材料至本所当面咨询。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