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我与一装修公司进行洽谈,我要看我房子的装修预算(打印件),装饰公司说要交1000元定金才能打印出来看,当时就交了1000元“定金”(我当时没有注意发票上写的“定金”),装饰公司说如对预算不满意可以进行调整。但我后来看装修预算(打印件)时发现板材与我先前要求的不一样,我要求使用我先前提出的板材,但装饰公司说如果使用我要求的材料则价格上调很大。我感觉该装饰公司不可信,就没有与该装饰公司签装修合同,该装饰公司也没有出施工图,仅出了张平面布置图。我要求退还“定金”,但遭到该装饰公司拒绝。请问律师我是否可以要回“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