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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9日半夜我弟弟与友人外出宵夜,在回来的路上与其他人员发生磨擦(双方均喝了酒),继而大打出手,后因其朋友开车撞对方,但由于我弟弟当时不在车上,他们撞对方后就逃离现场,赖下我弟弟被当场抓住。因不认识到什么权贵亲戚,20日20:00我亲戚被下了“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书,口头通知拘留三日(白云区看守所),但昨天日亲自去派出所问,又说只是刑拘三日,现延长拘留三十日,我们询问过派出所的人,问对方伤得怎样,他们说保密,我们对对方是点情况都不了解,也没有对方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对方协调,真的不知该如何入手,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好,请律师帮忙给点意见吧,万分感谢!!!

刑事案件
2010-12-02 11:21:44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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