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买了我们家小区楼下的一个店面,是现房,小区的楼房和店面应该是06年开发建好的,我们是09年的时候还剩下几个店面的时候买的。我们早在09年10月份就把所有的款项都交清了,然后交给开发商办理按揭贷款,开发商是10年1月才把贷款办好,然后银行10年1月28日的时候短信通知我款项已到位,从下个月开始还贷款。正常这个时候开发商已经可以交房了,可是我们到实地去一看,里面的下水道全部坏了,粪便到处都是;还有水管的接口处下雨的时候也会漏水。我们当时就通知了开发商维修,一直拖到10年6月初还是在我们再三的催促下才维修好。我想请问是不是没有办好按揭贷款就不能交房;按揭款项已经到位了,开发商应该什么时候交房,这样开发商算不算违约交房,算的话应该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违约,我们找他们协商的话需要有什么证据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