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在甲医院住院做淋巴结活检是 颈部淋巴结反应性增生 临床考虑是 淋巴瘤? 经10天治疗病情加重 病人家属要求转院 在转院的时候 主治医师出具的诊断证明书上是 传染性单核细胞增生症 . 病人转到乙医院 病人家属拿出甲医院的淋巴结活检镜片 乙医院3天作出诊断 淋巴瘤细胞性白血病 转院后第2天病人病危 第3天早晨去世现在做鉴定结果是 认为医院没有及时做骨穿(以星期天为借口延后2天) 和淋巴结活检术没有家属签字 2项过失 与病人死亡无因果关系 关于病理检查的错误不提 只说病情复杂 不能短期确诊 请问这样的误诊算医疗过失吗 有赔偿责任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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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有责任.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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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医院有一定责任,可以要求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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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