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订装修合同,(一)、内容:大项1、电2、贴瓷砖3、吊顶4、刷墙 (二)、付款方式:1、开工前30%,2、瓦工结束30%3、油工 开工前35%,4、完工后5% (三)、主要违约责任1、未按期付款,毎延误一天付未付款违约金1% 2、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经济损失。二、另订购包工头门5扇,已付90%款(5000元)此项不在装修合同内三、合同执行情况:电、瓷砖完工,款已付30%,此两项尚有余款近4000元未付。四、现想终止合同,担心对方不提供门(结完帐有可能找不到包工头),想将电、瓷砖两项余款扣住,待门安装后,一并支付。不知是否可行,有什么法律后果,存不存在违约,需支付违约金吗?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