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 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
我购买的商品在保修期内已经维修了两次,现在又坏了,我想让商家换机,但商家不执行,我投诉到315商家也不执行,后来又投诉到工商局,但商家还是不执行,工商局说商家不执行他也没办法!要我起诉商家!我想知道现在除了起诉以外就没有办法了吗?起诉费时费力我不懂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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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通过诉讼主张权利,法院判决可强制执行,不懂可以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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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判决书是有强制执行力的,对方不履行是可以强制执行的,起诉的程序可以咨询律师,如有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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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起诉对方是最好的办法,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并且法院将来的判决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也是有保证的。建议您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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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专业律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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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