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女友相处了一年多.都在外面打工;后来因付不起她家三万捌仟捌的彩金而分手.她家人更逼我写了一万元的欠条.请问这欠条受法律保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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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如果你能够证明是她家人逼你写下的便不受法律保护,如果证明不了那你就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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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你的说法这欠条是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的。
只有这欠条撤销以后才没有法律效力。
因为法律规定受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订立的协议(合同)是可以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的,这类协议也只有被撤销后才没有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护。
同时注意,你这欠条申请撤销时间是一年,从你被逼写欠条次日计算一年。过了一年你这欠条就不能撤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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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应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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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