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我看上一套二手房,房子有房产证但没有土地使用证,房子是其单位租赁地盘所建的,单房产证是个人的,我给卖方交了一万定金,收据上写明定金一万,及房屋总价,还有证明人的签字,前两天卖方又借口说是单位不让卖给非本单位的人不想买卖,我想了解,这种房屋过户单位有权刁难吗,这张收据有法律效力吗,我该怎么办???
-
这个问题关键还是要看土地的性质。如果不属于国有出让土地,你们的交易障碍挺大。
-
2010年一月底在开发商股东之一手上买了一套房,地位于新车站6号地,由于年底他给出折扣是预交15万可以打8折,我就东拼西借了15万,他开了两联的收据,我是第二联,收据上写清楚地的位置,房的方位,栋,单元,楼层和哪一套,单价多少。他口头承诺过完年就动工,当年中秋就交房,我当时交钱时要求签合同,他说没有做房不能签,等动工时再交2万时签合同,可是过完年没有动工,我也打了好几次电话要求签合同,他说现在是政府的原因不能及时做,叫我放心要做的,只是时间问题,去年年底时那块地周边圈起来了,我也去找过他,他说明年就可以做了,等他电话通知签合同,今年正月又去找他,他还带我去看了那块地,说放心都圈起来了,等电话通知交钱签合同,可是都到了现在房子都做了好几层了,也没打电话来,于是我打电话给他,他说已经退股了,我预订的那套房已经卖了,无权过问了,要不就退钱要不换顶层加钱买另一套,现在房价翻了一番,我要他赔偿我的损失,不肯,我该收集哪些证据来要回房子?
-
1、单位的刁难是否有效取决于其对房屋的所有权是否有处分权;
2、定金收据已经证明卖方收到钱款的事实。在卖方反悔卖房的情况下,除非你们的买卖合同无效,卖方仅退还定金;否则卖方需要双倍退还定金。
-
房产证已证明产权归个人所有,单位无权刁难,卖房人有欺诈违约嫌疑。收据有法律效力。你可以选择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终止合同并由对方双倍返还定金。
-
有法律效力,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提交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