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成立公司,然后质押放高利贷,构成非法经营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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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多年前为了替家里还1万元债,借了月息6分的高利贷,当时真是借贷无门,银行无人担保
不做,亲朋更是不敢沾,我努力将债还清了。我想虽然利息很高,但确实解决了我的困境。
现在有些债务人为了逃避债务,可以昧着良心做出这等事,真是无耻!钱借出去有罪,真
是奇谈,但是暴力讨债需要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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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私人发放高利贷属于民间借贷行为,兼具合法和非法部分。最高利息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含利率本数)。超过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2.刑法典中规定的与放高利贷有关的犯罪只有第一百七十五条高利转贷罪。与放高利贷将自己的钱借给他人不同
3.私人放高利贷的同时并未实施其他致罪行为的,应当按无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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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