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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保姆十月1号,是周五上班了,2.3两天周末休息,4,5正常上班, 现在都过去一个多月了,因为孩子回家不再需要保姆,结算工资的时候,她要求我支付4.5两天的加班费,请问我应该给她吗?应该给多少? 另外,我们不是通过家政公司,而是个人贴小广告找来的。没有签合同。

合同纠纷
2010-11-25 16:00:5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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