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姑父,因感冒在社区卫生室就诊后,医生在家给输液,输入头孢曲松钠半小时后发生了高烧、抽搐……等不适的反应后,送往当地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四天后又转入青岛医学附属医院治疗无效死亡。
在此社区医生治疗时,并没有做皮试,也没有进行治疗前的询问过敏史,而且在打上针后并没有在现场逗留观察。
我想咨询一下像这种情况打官司的话胜的几率大吗?
-
很可能是医疗事故,建议起诉,然后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
头孢类药无卫生文件要求必须皮试,但用药前应询问患者有无青霉素过敏史,本例我个人认为属患者高敏体质所致,胜诉机会不大。
-
需委托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根据户口性质不同,赔偿数额从十几万到四十几万不等。
建议及时维权,注意诉讼时效。
建议委托律师办理,详情请电话联系。
-
胜诉机率大小取决于前期证据准备是否充分,建议委托律师及早介入,以争取最大限度维护合法权益。
-
卫生室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详情电话联系或面谈。
-
一、头孢类药物在使用前通常都要做皮试,二、不能在病人家中输液。医生的医疗行为有过错,可以要求赔偿。
-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