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医生,由于医生用药导致过敏性休克。当时没有进行司法鉴定。没有证据。现在病人基本康复,如何要求精神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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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所有病历(包括但不限于一日清单/费用详情单,诊断证明,住院证,出院证、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危(重)通知书、医嘱单、辅助检查报告单、体温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理资料等)医疗实物、监控等等予以封存,并加盖医院印章,邮寄到我们医疗纠纷事务部给我看一下:鉴定机构不会主动给你提出错误,我们会对医疗机构的诊断、治疗、护理、用药等行为进行全面审查,看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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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把病例材料发过来,我们帮您分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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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损害的话,则没有赔偿。过敏属于偶发性事件。只要按规定进行了相关试验,则不会被认为是过错。精神赔偿至少得构成伤残才行。你这种情况应该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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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