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大酒店上班,从事收银工作,上班期间有位客人是我们郑总的朋友,他打电话说让给开的房间,先是现金,后来客人交钱不积极,老是不按时交房费。而后我们有一同事给他说你是我们郑总的朋友老不先住,过上几天给我们多交些房费,客人同意了。一个多月以来一直就这样持续着。后来也就是过年前后,一直欠了3150元。而后客人消失了,再也联系不上他。酒店说这是我们造成的损失,应该由我们承担。就直接在我们的工资中扣除了。我们也找酒店理论过这个事,可酒店给我们的答复是让我们找客人要钱,说和他们酒店没有关系。到现在钱也扣了票也不开,我就是想了解一下这个事应该怎么才能得到合理的解决。我们的权益才能得到维护。希望给我指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