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我在****集团下属的中国技术市场报工作 我和单位产生劳动纠纷 在职期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缴纳保险 经过劳动仲裁判定 要求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目前出现了分歧 就是社保产生的利息 需要缴纳 单位主张一人一半 我认为单位应该全部承担
但由于仲裁判决书上是写到 让单位给我缴纳社会保险按各自比例分别承担 但并没有明确利息这一块 法院说 裁决书上没有明确说明 只能协商
还有就是 当时仲裁时候 我只主张的 社保 双倍工资 及离职补偿金这三部分 除了社保外其他两项都没办法支持 我想知道 我除了以上三部分以外还可以在其他的哪些方面进行索赔,例如单位为其他签过合同人员缴纳了公积金,我是不是也可以进行仲裁要求补缴,还有在职期间没有达到最低工资标准部分的补齐,请 明白的律师 帮助接答 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