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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永远只占在房东这方,弃道德诚信与不顾,意思就是这样的,你租房东的房子,房东想收回就收回,你只能干看着。这样的事情非常普遍,如果天下所有的房东都只给你一年一签,你租前给你说的天花乱坠,说同意你转,不会收回,一年快到时,都跑来收房子!收来后租给第二个人,然后再涨房租,一年到了再收。。。。。。。。这不是炒房是什么?同胞们,团结起来吧。和房东抗争到底,不能任人坑蒙拐骗

其它综合
2010-11-22 23:47:4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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