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生活所迫,加上夫妻二人感情不和,小孩三个月大时我就外出做工,如果离婚的话,小孩的抚养权我是否能争取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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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起诉离婚,向法院证明孩子跟你生活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那么你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建议委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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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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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你们夫妻双方哪一方的条件对孩子的成长有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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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由于《婚姻法》效力较高,因此应依此为准,确定离婚后一周岁以下子女以随哺乳的女方抚养为原则。但如女方并不哺乳的,则不以此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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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三个月大的孩子以女方抚养为原则,除非有证据证明女方抚养不利于孩子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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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需要看具体的情况,比如小孩的年龄,你为母亲还是父亲,经济情况确定,主要是看哪种情况有利于小孩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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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孩现在多大?
2、小孩是否一直在男方家里长大?
3、你有固定的工作和固定的居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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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小孩几岁?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与年龄以及父母的经济情况等都有关系,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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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