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时我村村民通过我作为中间人将房屋卖给一外地人,买卖双方签有买卖协议,后原房主买房搬走,将户口迁走,1999年该房屋产权已过户到我的名下,现由于要拆迁,我是否有权将该房屋从卖房者手中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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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近期拆迁现象非常多,你这样的纠纷也随之增加,但是每一个情况都不尽相同
你需要前因后果的都说清楚了,才能看你在这期间的什么地位,和房屋是否能收回
你是中间人?由于卖给了外地人,所以在过户给你?协议现在是否还有,现在这个房子谁占有?
法院现在对这样的情况,非常清楚,所以不会光看房产证是谁的名字,会综合前后关系来看
所以要是想要回来,就需要面谈详细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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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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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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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可以要回的,但您说的这些情况都需要有相应证据予以佐证,证明您确实对该房享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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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详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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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你们之间的买卖行为无效,协商不了你可以起诉,如有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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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要回也是拆迁款的三七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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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将该房屋从卖房者手中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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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采所有权登记原则,这里有您的权利可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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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