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本人是农村户口并在城镇工作,我老婆是农村户口,24岁,没有工作,已随我住在城镇1年4个月,有办理居住证和暂住证。因老婆一个月前在一次交通事故中死亡,现正在办理理赔手续。请问是否可以认定为城镇户口进行理赔?如果行的话如何认定?谢谢!

交通事故
2010-11-20 21:16:58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 民他字第25号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罗金会等五人与云南昭通交通运输集团公司旅客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所涉法律理解及适用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本案中,受害人唐顺亮虽然农村户口,但在城市经商、居住,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有关损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

    2006年4月3日
    注:2006年5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印发该复函予全国各地高级法院,参照适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