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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律师: 我母亲由于去年出了点交通意外,母亲是农村户口,但是和我弟居住在广元市内已经三年之久,出交通事故时,她59岁。法院在判决时,依据保险公司找村委会出具的证明书,(证明书说我母亲在市内和农村各住半年),遂按农村户口标准进行赔偿,且判我们原告承担一审诉讼费,请教下,现在我如果上诉,这个官司能赢吗?能否按城镇标准进行赔偿呢?叩谢

交通事故
2010-05-05 18:21:2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农村户口是可以按照城镇户口标准赔偿的。
  • 要在城镇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可以城镇标准计算。
  • 一般要求在城镇有固定的住所、收入来源于城镇、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将相关复函提供给你,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
    民他字第25号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罗金会等五人与云南昭通交通运输集团公司旅客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所涉法律理解及适用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本案中,受害人唐顺亮虽然农村户口,但在城市经商、居住,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有关损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

    2006年4月3日
    注:2006年5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印发该复函予全国各地高级法院,参照适用。
  • 你可通过你弟弟在广元居住的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
  • 你好,只要有证据证明你母亲在广元生活了一年以上就有胜诉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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