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在一家公司做销售总监,但是公司把产品给他的是出厂裸价,市场上的费用都是由他来包干承担的,合同也是他自己名字签定的,现在客户不做了,要求退货还要退他们投入市场的费用,大概十万元,可实际进进了我们五万元的货,我们也投入了,话了很多费用,按照合同里面货物已经给他们补齐,刚好对上他打得款,当时政策是产品二送一,三送一,还没有来得及发给他们,不过合同里面没有写这些政策,只是口头说的。现在他们提出要打官司,告公司,说公司授权我朋友,还要告我朋友欺诈。请问这是一起什么样的案件,怎么定性?我们请律师的话会赢吗?会不会很严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