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借条内容
借条
本人程发在2010年2月19日向王*处借人民币200万元整,还款日期为2010年3月18日,利息为每日按千分之五计算。借款用途;还贷
借款人;程发
借款人身份证号码;。。。。。。。。。
2010年2月19日
担保人;余建忠
担保人身份证号码。。。。。。。。。
2010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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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属于民事纠纷,你可以起诉担保人要求担保人偿还,具体问题你可以打电话向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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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债权债务纠纷,可以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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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诈骗才会受理,仅仅根据你讲的尚难判定是否诈骗,如他的借款用途是“还贷”,只要真实还贷,就不构成诈骗!
而且很遗憾的是——借款担保期都已经过了,你还等什么呢?.......——赶紧行动吧!
如需帮助可以直接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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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会帮你调查,有的不会理财,你说的情况太不完整,可以电话联系,帮你分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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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