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6年进了这个厂,公司要求我们每年签一次劳动合同,还不让看里面的内容,并且不管你的工资是多高,都要按公司的最低工资填写。我想请问一下,如果公司辞退我,我能不能拿到赔尝款(就是1年补一个月的那种)我们又该采取哪些方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今年又重新签了合同,不过只是做了10年以上的才让签,我们这些几年根本不让签,我和公司的劳动关系是不是合法的,我们应该怎么做,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请指点迷经,拜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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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可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如公司不让签订你们可要求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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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到劳动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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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违违法解除合同的 你可以要求支付你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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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行为违法,但需要有足够证据支持你的主张,否则空口无凭,你很难得到实际收入的相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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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辞退你,你可要求补偿金或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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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如果你有签订过劳动合同,在公司要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关系时你可以得到经济补偿。如有其他问题请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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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