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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晚上酒后驾驶摩托车,撞上公路管理单位放置于平直公路边上用于维护公路的砂堆,车毁人亡。砂堆仅用几个红色的铁桶紧围起来的警示标志,公路管理单位是否有责任?

交通事故
2010-11-18 22:24:5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也是有一定责任的。
  • 您好!公路管理单位有责任,建议先与单位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  第三十一条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第三十二条 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应当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
      施工作业单位应当在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施工作业,并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作业完毕,应当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经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后,方可恢复通行。
      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作业道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交通安全监督检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 公路管理单位有责任,建议先与单位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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