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同学在一个超市里偷了食品。食品价值也就是70元左右吧。结果被抓到了。商场里的人(此人是说自己是警察)说要他自己是拿点钱补偿超市的损失,否则起诉他,我朋友说拿1000,还要求写下偷的时间和物品种类。还给照了一张相片。我想咨询他们这样对不对?偷的这些东西能被起诉吗?要是起诉了怎么处罚呢?
谢谢。偷东西价值多钱才能够被起诉呢?在超市偷70元左右的东西要是交到警察的话。警察应都怎么处理呢。是不是拘留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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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的立案数额标准是500元以上,因此不构成犯罪。盗窃的数额达不到此标准的,可能会受到治安处罚,给予罚款、行政拘留。如你朋友此是初犯,我认为属小偷小摸性质,应给予教育,谈不上治安处罚,更谈不上追究刑事责任。倒是是商场人员让他交1000元,否则就报警的做法有敲诈勒索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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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被起诉,教育罚款或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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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超市冒充警察,则属于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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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多元的东西,构成治安处罚。因为已归还,对方不能起诉。但商场的做法有些不当,你仅补偿多拿的物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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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就是这一次不够拘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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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没有权要求给一千元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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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无权照相及要求付1000元,因为它不是公安机关;但可以选择报警,交公安机关处理,归还所偷物品,接受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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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