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与上海一市场签定了租赁合同,本商场共两层,但自从开张后,商场一楼入驻率达60%左右,二楼只有不到20%的入驻率,开业免两个月租金,现在开业三个月之后,只招到两户新商家入驻。并且保洁人员住在二楼闲置商铺中,环境非常恶劣,在此情况下,商场已经开始收租金。二楼商户与商场多少提议协商均被驳回,合同中并没有相关的事宜的规定,请问我们是否可以起诉商场退还租金或是加长免租期?关于商场入驻率的问题我国有什么相关的法律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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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场入住率问题应该是你签合同时应当考虑的问题。对此,你应该是明知的。
2、如果现在经营不下去,可以找出相关证据,解除合同。
如有需要,欢迎来电或QQ 1051033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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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没有明文规定。
这是合同,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你既然当时决定了租赁该商铺,那么就要承担此风险。做生意,又想不承担风险的,哪有这么好的事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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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没有对市场入住率达到多少以后才能开业的规定。这要看你们合同的具体规定。如果合同没有此规定的,市场开业并不违法,你们无权拒付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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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合同规定只有二个月免租的,那如果商场要按协议执行,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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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考虑的是:造成这样情况的原因在于谁?市场方面有无虚假承诺?是不是你们自己判断导致投资失误?市场方面对此有没有过错?
如果你们仅以入住率不到20%为由拒不支付租金,那在法律上是立不住脚的.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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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没有具体规定,按双方协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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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合同没有约定,你们不可以退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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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延长免租期的可能性较高,详情欢迎来电垂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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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