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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因酒后发生误会打仗,拿刀把人左手腕砍伤,已在派出所备案,经过双方协商后私了已经赔偿过了签了字画了押,准备和被害人去撤案,但是今天民警找到我做了材料后,让我交6000元罚款,这钱我应该交吗?不交会有什么责任吗?派出所还会在处理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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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6 19:43:1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