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上提出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上注明了支付补偿金及代通知金。解除劳动合同当天已安排新人到位。劳动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署了解除劳动合同书,并在当天和新人作了工作交接。请问这种情况还可以向单位索要双倍赔偿吗?另有:入职时有试用期满调薪书面承诺,可过试用期单位并未调薪,也未出具任何劳动者不适用岗位的证明文件,补偿金也是按试用期内工资标准。现劳动者已收到单位的不足额补偿金及代通知金。请问这种情况还可以向单位索取试用期后标准的双倍补偿金及当月工资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