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白云区同和居民,大约20年前,亲戚转让了同和一土地给我们建房子.但是宅基地证件上还是该亲戚的名字.前几年,我们到公证处出了一份证明,证明该土地是亲戚转赠给我们的.现在同和牵涉到拆迁的问题.请问到时拆迁赔偿的受益人是我,还是那亲戚?到时我该如何保障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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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现时广州的情况,在拆迁的时候,赔偿的受益人是该土地的所有人,即宅基地证上记载的所有人。
你也知道,该土地是宅基地,而宅基地是基于该人是这条村的村民才能够取得的,因此宅基地是不能够转让的。
你可以和你亲戚商量,在该房屋的赔偿到手后,把该部分赔偿转交给你,你可以向他支付一定的酬谢费用。
如果你亲戚不愿意把该房屋的赔偿给你,你可以向他主张当时转让时支付的费用及因他不诚信行为导致你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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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该宅基地过户,不能过户,就只能要你亲戚把补偿拿来给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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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律师的解答已经很到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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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