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份下单给宁波一企业,定单出货日期为8/23并打预付款30%,但是一直到10月底,货才好,经验货发现货物纸箱有问题,要求更改才能出货.工厂告知等出货前一个星期再更改.我司就默认.另外,由于延期造成客人损失,客人同意赔款.但是11/13号突然接到消息,说公司老板逃跑,员工堵住门口不让出货.并己经上报劳运局.目前货物在该工厂仓库.请问如何才能拿到货后出货给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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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办法与工人协商,支付剩余货款作为工资,然后提出货物,......
如能在劳动部门的监督下办理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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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协商无效的情况下,可以告对方违约要求赔偿损失并继续履行合同。经申请可能的话还可以申请先行执行,减少因对方违约而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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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工人代表协商,要求提货,然后以货款交劳动局 由劳动局代为发放工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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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工人协商,支付剩余货款作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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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 协商不成 可以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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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协商解决,支付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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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