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与女方定亲时,给付给女方彩礼现金10000元(现金6000元,衣服钱1000元,打酒钱1000元),三金首饰共价值13300元,其他的拜父母、办婚宴、烟酒钱几千元,现在女方既不结婚也不退亲,故意刁难,说不买楼就不结婚,男方见女方无意结婚,打算退亲,可否退还彩礼?退还范围?假如媒婆不肯出证言或者不承认的话,有媒婆的录音(录音中承认),法院会受理吗?民事纠纷的案件法院立案的条件?是不是没有证据也可以先立案,只是审查案件时会受影响?假如只有媒婆的录音,案件可以胜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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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你有很多机会可以电话录音或找证人陪同谈话,以取得更多的证据。
你的情况,如不能结婚的话,可以主张返还彩礼。
如对解答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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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法律规定三种情形下彩礼应当返还:一是同居但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二是虽办结婚登记但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因给付彩礼造成一方生活困难的。 根据你介绍的情形你们应当还灭有开始共同生活,如果已经办理结婚登记则应起诉离婚同时解决财产争议,不过拜钱、婚宴烟酒钱一般不会退的。 三金首饰需要区别价值来认定是否属于赠与,是否需要返还。
如果尚未办理结婚登记,那就是财产争议了。 大部分的钱物是要返还的。
具体请联系扬律师咨询或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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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未办理婚姻登记,扣除相关酒水费用后应当予以返还,如果不予退回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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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退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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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结婚,你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但在诉讼前,最好是证据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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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提供的情况可以要回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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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