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0年5月13日第一天来公司上班,至今公司已经进行过一次资产重组,更换了董事,但是一直都没有跟我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公司和社保都在正常给我交纳,我想问问,这种情况假如我不想在这个公司干了,会得到双倍公司的补偿么?公司应该从几月对我进行补偿?另外,我的岗位是职能性岗位,原董事跟我谈的工资是4500,但是却把4500分成很多部分,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绩效,补助等,这样的话,如果补偿的话,是按基本工资补偿还是按4500补偿,谢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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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不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其次,可以主张双倍经济补偿
你们工资发放是有工资卡?工资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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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主张赔偿,按实际拿到的工资计算,注意收集证据,建议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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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如需进一步法律帮助 可以直接手机咨询 以便及时为你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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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奖金,绩效都是工资,到现在未签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4个月的工资作为双倍工资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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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主张双倍工资,按照4500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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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如需要建议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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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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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你这个情况,应当按照每个月实发的薪水(包含奖金、绩效等)为标准,要求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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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