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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股权转让协议有效吗?(双方已经签字了但现在还没有去工商办理手续) 股权转让协议 甲方:*** 乙方:*** 现鉴于甲方有意转让其所持***电子电器实业有限公司的所有股权 鉴于乙方为独立的法人,且愿意受让甲方所持有***电子电器实业有限公司的股权参与经营公司现有业务.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现签定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股权的转让 1.1 甲方将其持有的***电子电器实业有限公司30%的股份及其依该股份享有的相应股东权益一并转让给乙方: 1.2 乙方同意受让甲方所持有的***电子电器实业有限公司30%的股份: 1.3 甲乙双方一致确定上述股权转让的价款应以***电子电器实业有限公司2004年12月31日的帐面净资产值为依据: 1.4 甲乙双方确定上述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万元. 1.5 甲方保证对其向乙方转让的股份享有完全的独立权益,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2.成交 2.1 本协议签定后,双方应当就该转的有关事宜要求公司将乙方的名称、住所、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完毕工商记手续,甲方应就该转让已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完毕工商手续的事实向乙方出具书面的证明。如 公司的股份已进行了集中托管,则双方应当在股份托管机构办理完毕转让手续并完成相应的工商手续。 2.2 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非经双方书面同意,本议项下的权利义务不得变更.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加手印) 乙方:签字(加手印) 2005年3月18日

公司企业
2005-03-23 01:4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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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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