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内因生病请十五天病假,病假手续齐全,但是公司不批,并在请病假三天后书面通知对我进行辞退性解雇,并要求我三天内去办理离职手续,我没去办,而是立刻申请了劳动仲裁,现在在等待仲裁期间,因为现在我的十五天病假已期满,而且超了四天,现在公司要算我四天旷工,因为早在我病假期内公司就已单方面解除了合同,公司说就算它们已经单方面解除了合同,但是因为我没去办理离职手续,还算是公司的人,所以还是要算我四天旷工,这样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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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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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按照矿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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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如需进一步帮助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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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