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医生,进修前医院要求签订进修完成后在本院工作5年的合同,如若不然就不派出进修,违约金的赔偿为3万元,当时为了能多学到知识没多想就签下了这份合同。进修回来后医院由于各方面的原因,经营状况不好,手术很少,学到的知识就要忘光了,所以我想离开这家医院,可是一想到这份高额的违约金,又无奈了。但是我们医院未同我们签订劳动合同,我的行为是否是违约,如果我离开医院,是否必须赔偿违约金。医院对未签订合同应作出什么样的赔偿?我在该院工作5年。赔偿的金额是多少?烦请律师帮助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