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9年应届毕业生,在一家公司试用一个月后签订一年合同,合同中试用期一项被划掉。合同开始执行后,公司以我是应届毕业生为由,让我实习5个月,我之前曾在别的公司工作过。现在合同到期了,公司不与我续签合同。我觉得我试用1个月,实习5个月,不该只签一年合同,想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但是,我不知道怎么能够证明我在合同期里的前5个月是实习,因为这5个月我拿到的工资比北京市最低工资(800元)高一点,单位有可能以此为由拒绝承认我是实习,而是说我的工资就那么多,请问怎么能够证明我是实习了5个月。另外还需要什么其他证据支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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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不等同于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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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最好把合同给律师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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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最好把合同给律师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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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根据你们之间合同的具体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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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