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9年1月拿到钥匙至入住至今,发现我家墙壁多处出现裂缝,今年更严重的是楼上装修时发现楼板面出现裂缝,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遂至物业处报修。当时物业部门联系工程部派人进屋进行过维修。但是,近期新修过的墙面再次出现裂缝于,这样的房屋使得我们一家完全没有居住的安全感。并且,上次维修的时候,维修人员甚至要求我们将卧室的床具等搬至客厅、阳台(其他细节略),严重影响了一家人的生活。如此的情况,我们全家都不再愿意反复经历。物业又叫人来维修,而且要等到年底,我们不同意再次维修的方案,他说如果不同意就告开发商。开发商又说房子已交到物业,与他们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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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壁多处出现裂缝不是物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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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房屋是否在保修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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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