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中山市购买房屋,和房屋中介公司、房主签订了一个三方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本月25日付房屋首期款,目前公证处出示公证结果需要到次月五日,房主是香港人。我和中介公司多次协商要求延长付款时间但中介推辞不肯延长!现在我担心25日付款之后,万一公证通过不了,我到时房款也交了没办法办房产过户怎么办?请问如果我25日拒绝付款等到公证好了再付款会不会造成是我的违约责任?请问律师:我能提前起诉中介公司要求延长付款期限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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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一般不会有问题的,应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如果对方违约,可以查封房屋,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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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先协商一下,能不打官司尽量不要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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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看购房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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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协商解决,建议当面咨询律师,由律师给出意见。如需要帮助,请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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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双方到银行进行托管,约定一定条件成立才把钱划到卖房的帐号内,这样会能极大地减小房屋买卖中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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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