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12月出的交通事故,当时买了交强险和50万的商业三者险,伤者住院等一系列费用基本由我垫付,但伤者的十级伤残没有被保险公司认可,所以谈了几次一直没有协商解决,现在收到法院传票,我该怎么办,是否要请律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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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各地的赔偿标准都不一样,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并计算相关的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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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聘请律师,比较专业,可以维护你的合法利益。可先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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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有很多专业的东西,比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都是争议很大的部分,你自己出庭肯定应付不来,建议还是聘请律师吧。详情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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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是比较复杂的,像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都是争议会比较大的部分,你自已出庭可能应付不来,建议聘请律师代理。详情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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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觉得有必要聘请律师,又肯出律师费的,自然还是聘请律师好些,毕竟律师具有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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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建议聘请律师。 另外,请问,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理由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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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积极应诉,应当聘请律师介入,以维护你的权权益。法院的判决是无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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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委托律师介入,以维护你的权益。法院的判决是无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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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请律师应诉,并要求保险公司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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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费3500,这种案子实在简单。
如有意向,就直接致电给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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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