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龄47岁,男,兄弟三个死者系长子,属济宁农村户口,有70岁母亲,和两个儿子,大儿子已经结婚,二儿子未婚21岁经鉴定属于智力障碍。死者在建筑工地施工时,从六楼摔下,经住院抢救38天死亡,医疗费用共花费17万余元由建筑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支付。后来由于死亡赔偿金赔偿问题无法妥协起诉,起诉额是47万余元,原因是死者死前常年在市区打工,所以就在市区租了房子办了暂住证,死者家属要求因为死者常在市区居住也有暂住证应该按照城镇户口赔偿,建筑单位认为你是农场户口就应该按农村户口赔偿。开庭后被告对死者在本工地施工以及摔伤的事实都承认但是对暂住证真实表示怀疑,申请一个星期时间调查。 案情就是这些,但是现在已经过了快一个月了法院一直没有给消息,什么时候在开庭。请问律师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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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证据证明在城市居住,可以依据城镇标准索赔。及时和法院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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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开庭时间,你可以找法官问问;只要有暂住证能证明在城镇居住超过一年就可以按城镇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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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建议先和单位协商解决,不成收集相关证据材料;
【2】向所在的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3】若是构成伤残的向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等级鉴定;
【4】再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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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