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们租了一套房子,是一套经过改装的复式单元房,2层,房东把上下两层包括阳台都改成了小的隔间,每层都有6间,总共12间,没有厨房,住进去通风很不好,另外这个房东是是二房东,改装应该是经过原房东同意过的,并且装修完刚一个月,我想问问这个房子符不符合住宅房的相关规定,我在网上没有没有查到相关的信息,请问符合吗?
就这种房子,我们作为承租方可以要求单方解除合同吗?因为根据深圳市住房消防条例和消防法的有关条款,出租物存在重大安全时或者不符合相关消防,环境卫生方面的问题时,承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问题是如果可以解除,出租人不给退还押金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