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占主要责任,大概70%,驾驶员没有赔偿能力,是否可以追究原车主?赔偿不到位是否要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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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原车主没有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更不会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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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一般不会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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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环购车案,买卖关系成立,虽然未过户,但还是由最后买受人承担赔偿责任。
无力赔偿的数额需要达到至少30万以上才能追究刑事责任,以所在省高法确定为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
(2001)民一他字第32号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请示》收悉。经研究认为:
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但是,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行为,违反有关行政管理法规的,应受其规定的调整。
200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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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车主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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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