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 我岳父梁某,男,58岁,东西湖人,2009年11月12日上午帮一户村民拆房,两行为人由于大意,在没有任何提醒和警告下,推墙将梁某砸伤,当时检查结果是三根肋骨骨折,盆骨骨折,左腹部有长10厘米,宽5厘米的淤斑,腹部闭合伤,并且左腿主动脉堵塞,造成左腿冷凉,还有其它外伤,当天多次转院至武汉**医院,躺在医院病床上8天都不能坐起来,翻身也难,连水都不允许喝一口,最后抢救无效死亡,死亡医学证明上写的是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报案后,只是因为尸体火化了,没经过尸体解剖,具体死因不明,公安机关请法医根据病历鉴定:结果竞是轻伤,对方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如果到法院进行民事赔偿,多少钱的赔偿可以得到法院支持,民事诉讼时效快到了,目前有关部门正准备进行赔偿调解,我们不知道到底可以提出大约多少钱的赔偿?(死者是武汉东西湖农场职工,农业户口,其子女都已成年,)急!!!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